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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大溪镇五兴路中央隔离护栏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溪镇五兴路中央隔离护栏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 招标人为  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溪镇五兴路中央隔离护栏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如下:隔离护栏3080*1200mm安装789米,道口标柱18根等,具体详见业主要求

2.2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内(含30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造价:152074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隔离护栏及道口标柱安装等工程。

3. 投标人报名资格及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二级及以上或营业执照有交通安全设施经营范围且具有类似业绩的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公路类工程师职称及以上 

3.3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并应至少提供下列资料: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B类证书复印件等。

3.4所有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是原件完整的复印件且单位盖章认可,并注明“仅用于××工程资格预审”字样。

3.5 申请文件应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装订成册 

4. 报名地点和时间

4.1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递交时间为2023629中午11:00止,递交到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1号楼2102室浙江中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超过时间送达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2 递交资料不完整或不按要求的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资格预审将不予通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629日中午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629日下午1400,地点为 温岭市大溪镇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为了能尽快退回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投标人账户)(附件四)”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掌上温岭大溪版块浙江中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zxgc.com/)上公开发布。

7. 其他事项

7.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后续无需签字确认,开标结果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人: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   

人:郑安              联系电话:612167(政府网)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中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孙君秋            联系电话:18906560046     0576-81672597  


 

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

2023625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银行转账(或电汇)

1、采用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629日中午1100分

 名: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温岭大溪支行

 号:1992 7601 0400 1372 9000 0000 001

电汇或转账时需在用途栏中注明五兴路隔离护栏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汇出(或转出)。

2、采用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形式:

1)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不得少于90日。

2)银行保函或者保险担保中招标人可提起索赔的内容必须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17.5条”中所列条款。

3)银行保函或者保险公司保单出具的截止日期:2023年6月29日。

02招标文件-大溪镇五兴路中央隔离护栏工程.pdf

预算书-大溪镇五兴路中央隔离护栏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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