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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温岭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智能化提升工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温岭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智能化提升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主要为粮食收储公司、龙山物资储备库以及淋川物资储备库的部署管理系统安装,具体安装内容详见预算书。

2、计划工期:30日历天(含30日历天)。

3、本工程预算造价:379695元。

4、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的智能化安装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9月28日16:00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1号楼2102室浙江中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办公室现场报名。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予以拒收):

1)企业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及B类合格证书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温岭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公告栏及浙江中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zxgc.com/)上公开发布。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八、特别要求

1、本项目智能化要求与浙江省物资储备管理系统实现库存联动,实现统一编码、统一标准、统一流程。

 

人:温岭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人:潘以海                      联系电话13958605862

招标代理:浙江中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孙君秋                      联系电话:0576-80618718   

 

                                                   招标人:温岭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十二

 1、因疫情形势严峻,请本项目参加人员限派1 名代表参加,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2、参加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请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3、有台州外旅居史人员需提供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暂不接受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行程卡带星号人员进入会场。

 4、请参加人员按温岭市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防疫相关措施执行

招标文件——温岭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智能化提升工程.rar

预算书-温岭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智能化提升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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