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中心 >>招标公告 >> 温岭市大溪镇城区市政道路改造二期工程
详细内容

温岭市大溪镇城区市政道路改造二期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温岭市大溪镇城区市政道路改造二期工程 项目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温发改证【2021240号  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人为  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大溪镇城区市政道路改造二期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如下:混凝土停车场路面约2030.5m2,非机动车道改造沥青路面约3294平方,HDPE-B型缠绕管DN300长约140米,雨水口8座,人行道停车场面积约2493平方,绿化总面积约为1554平方,8米双臂路灯28盏,8m杆单挑路灯10盏及其他工程内容详图纸。

2.2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内(含90日历天

2.3 本工程预算造价:2934427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道路维修改造、新建人行道、停车场改造及配套雨水、绿化、标志标线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3 本次招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310上午08登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方法请查看附件温岭市镇(街道)网上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更新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39中午1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3101400,地点为 温岭市大溪镇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为了能尽快退回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招标文件中的 “投标保证金退款账户信息(投标人账户)(附件四)”。

5.4网上报名资料须跟纸质资料一致。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公告栏、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及浙江中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hjgczx.com)上公开发布。

7. 其他事项

7.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身份证明原件,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2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的,须另行提供2021年11月、12月和2022年1月在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均须显示到账)。缴费证明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网上打印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以上资料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标 人: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   

系 人:郑安                   电    话:612167(政府网)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系 人:郑淋焕                     话:18906560046    0576-81672597                 

温馨提示:

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投标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投标单位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参与投标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出示浙江健康码、行程卡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谢绝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员请提前到达投标现场,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按照最新防疫要求,暂不接受中高风险及需要3+112+14健康管理措施地区(行程卡带*号地区单位)投标。

招标文件——温岭市大溪镇城区市政道路改造二期工程.rar


温岭市大溪镇人民政府

  202234


技术支持: 众赢科技 | 管理登录
seo seo